深秋的风已带寒意,何况夜正稠,陈维昌衣着单薄,在深夜不辩方向的林木间穿梭,身上汗如雨下,一半是累的,一半是吓的。每当停下,秋风便会如刀子一般沿着汗珠滚落的地方侵入五脏六腑,他已经将近两天没合眼,一路奔逃,自然也没能好好吃点东西,最多就是野地里的野果,酸且涩,根本无法充饥。

陈维昌脚如灌铅,偶尔扶着树木撞粗气,却不敢多作停留。他也不知道自己什么运气,自从离了永州,就再没太平过,奔逃至谷地时,还被各个方向追来的黑衣人呈合围之势包围,阻断了所有可能脱身的路线。陈维昌一路上丢了无数有碍行动的东西,甚至把随身的配枪扔在了一个农家小院旁的树洞里,但他还带着长剑,虽然他也曾无数次想把碍事的长剑丢下,但野地里开路少不得一件趁手的利刃,何况他还在逃亡路途中,自然不能将趁手的利刃丢弃。

六名黑衣人,陈维昌只一人一身,虽然他还举勉力应对,心中却已存了死志。

“师兄,太黑了,看不清。”虽然夜深有明月,但还未尽凋落叶的枫林仍挡住了大部分月光,叫人看不清楚。

王醴却已经看清楚了:“年年在这里待着,我去去便来。”

孟约因为什么也看不见,虽然担心,却并不没有太害怕。王醴出来有带猎枪,也并不需要找人拼命,既使她什么也看清,王醴也必然看得清的。有枪在手,震慑一下就能把人全吓跑,倒也不必拼命。

安顿好孟约,王醴寻了个落脚处,架起猎枪朝着密林中便是连和两枪,王醴的枪法不敢说好,也断不能例无虚发,但深夜里连响枪声,足够震慑住黑衣人,也足够吓破陈同知的胆儿。黑衣人忙着散开时,陈维昌一屁股坐在地上,连跑的心思都没有,是路过救人的也好,是再遇恶人也好,陈维昌不打算再跑了——要死就死,要万一侥幸不死,老子回去第一件事就把那群通敌叛国之流全部弄死。

“陈同知。”

陈维昌参加过孟约和王醴的婚礼,对王醴印象颇深,毕竟大明的官场其实也讲脸的,能顶着这样一张脸受重用,挺不容易的:“原来是王知府……”

见陈维昌一脸侥幸逃出生天的脸,王醴便知道今天这事小不了,他弯腰扶起陈维昌,问道:“陈同知还能走得动吗,我和年年就在不远处宿营,不想竟听到刀兵声。”

“侄女竟然也在!”陈维昌只能说不能理解现在的年轻人,大半夜好好在家不行,要不是今天有猎枪在手,那群黑衣人又在追杀他的路途中耗尽弹药,只怕今天都得交待在这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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